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要求,现将我委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反馈意见(省35)整改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反馈的问题
要坚持新发展理念,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“三线一单”,强力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,严控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,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,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、产业空间布局、港口岸线开发利用,确保长江、汉江武汉段生态安全。努力擦亮汉牌生态名片,充分彰显武汉市两江脉动、百湖润泽、群山点缀等方面的自然禀赋,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,提升“两江四岸”、湖滨、山地、公园等特色生态空间的品质,加快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、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际湿地城市,提升城市生态竞争力,营造绿色生活环境,不断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成色。
二、整改目标
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严守资源消耗上限,环境质量底线,生态保护红线,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,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。坚持不懈打好长江“十年禁渔”持久战。提升岸线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。严格实施省、市湖泊保护条例,加强湖泊规划管控。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力度,有效发挥水源涵养、水土保持、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,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。提升城市生态保护和城市生态治理水平,努力打造湿地花城和世界知名滨水绿城。
三、整改完成情况
坚持新发展理念,推进长江生态保护,研究推广绿色高效船舶,绿色智慧船舶技术研发项目进展顺利。依托武汉理工大学长江航运产业研究中心开展新型船舶技术研发,推动长江内河船型转型升级、更新换代。完成国内首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000吨级内河纯电集装箱船舶“港航船途01”轮建造,并投入芜湖港和合肥港间裕溪河航线营运;完成长江首艘万吨级油气电混合动力散货船建造,并投入重庆至上海航线营运。上述船型均采用了新型能源动力系统,可采用全电力推进,真正实现了“零排放”。
特此公示。公示期7天,联系电话:027-856650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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