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要求,现将我委中央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反馈意见(省19)整改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反馈的问题
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。
二、整改目标
按照省委、省人民政府,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安排部署,认真落实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(2018-2020 年)的通知》(鄂政发〔2018〕44 号),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,确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,制定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。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,优化产业发展结构。严格落实产业政策,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。
三、整改措施
提高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,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。
四、整改情况
截至目前,港口岸电项目按部委岸电标准要求,继续加大岸电技术研发力度,实现产品系列化,研究各个港口对岸电的需求情况,使岸电更加简便化,智能化,更利于岸电在各个码头的推广和实施,最大程度的提高岸电的覆盖率,使用率。一是研发工作。完成第二代电缆自动提升装置研制、全自动提升装置、多层电缆管理装置及相关岸电系统开发与测试,完成3D岸电仿真系统搭建及安装,完成锚地岸电系统的开发与测试,完成岸电自动对接系统的开发与测试。二是应用推广工作。开展岸电提升装置的应用推广,目前,武汉市内主要货运港口已完成岸电安装工作,已安装并投入运行的港口码头单位共11家,其中,安装岸电桩27台,提升装置10台。
特此公示。公示期7天,联系电话:027-85665086
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
2020年1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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